Andrew J. Dale是美国瑞格律师事务所香港办事处的合伙人,并且是本所诉讼和执法业务的律师。他在亚洲区执业接近20年,拥有代表美国及国际公司处理仲裁﹑合规事宜﹑企业调查及诉讼等事务的经验。

Andrew结合作为经验丰富的诉讼律师和调查律师的角度,能够识别和缓解与腐败相关的潜在问题以及其他合规性问题。他对自己的事务采取创新方法,利用技术并应用行为科学研究,努力寻找创新的解决方案。

他长期在亚洲区内执业,具备提供泛亚法律服务的卓越能力,而且经常处理中国﹑印度及亚洲南部和东南亚其他地方的事务。他的执业经验跨越广泛的调查﹑行业和司法管辖区,因此拥有预测问题的能力及超越明显考虑因素的前瞻视野。

Andrew的工作备受《钱伯斯亚太区指南》﹑《钱伯斯全球指南》及《亚太法律500强》的肯定。《钱伯斯》引述客户表扬他处理监管调查和提供合规建议的能力,并指出他“在这个领域实力过人”,以及“他的想法非常周到﹑贯彻始终,并且能深入考虑细节”。

Andrew热衷于社会公益工作,他是瑞格律师事务所社会公益委员会的主席之一,维持积极参与无偿的公益事务,其中包括为本地和区域性的﹑专门打击强迫劳动和人口贩运等问题的非政府组织提供法律服务。

代表性客户和案例一览

  • 领导进行关于会计欺诈﹑贿赂及其他不当行为的调查,服务在中国﹑印度及东南亚等地的不同行业的客户。
  • 为多个领先的私募股权和其他资产的管理人的亚洲投资项目进行合规尽职调查﹑风险评估﹑投资组合公司审议﹑培训和合规提升等法律服务。
  • 代表客户在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和国际商会行事,处理涉及对亚洲业务进行投资和其中各种关系的仲裁。
  • 通过争议解决和风险缓解策略指导投资人,其中涉及在亚洲不同法域进行投资之前﹑过程中或退出时,以及其他商务关系引起的复杂问题。
 

Areas of Pract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