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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俊龙律师是本所资产管理团队的一名合伙人,也是驻香港办事处的注册外地律师。林律师的执业重点在于代表基金保荐人和投资顾问对私募投资基金进行结构设计﹑发起﹑资本化和持续的营运,并在亚洲和中国的投资基金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林律师曾经处理的基金设立包括包括私募股权基金、风险资本基金、合资基金﹑信贷基金﹑常青基金﹑附属基金和其他替代投资工具。他曾代表多个亚洲主权财富基金﹑养老基金和机构投资人,为与私募基金相关的投资﹑个别账户和相关的交易设计结构并进行谈判。此外,林律师在共同投资交易中代表基金保荐人和其他财务机构,并且在就监管、合规﹑治理和其他相关内部事宜,以及管理公司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方面也颇具经验。
在加入美国瑞格律师事务所之前,林律师曾在一家领先的国际律师事务所的新加坡办事处担任地区高级顾问律师。他曾经是本所上海办事处私募投资基金团队成员,并于2016年完成派驻一家环球投资管理公司的工作。林律师此前在另一家国际律所的纽约和香港办事处工作,曾经代表金融机构、国有企业和公司发行人参与多个具有担保的私募融资交易,以及债务和股权资本募集交易。
经验
- 华润资本
- 招银国际
- CMC资本
- 宜信
- 哈佛管理公司
- 厚朴投资管理
- Kumpulan Wang Persaraan (KWAP)
- NTUC Income Insurance Co-operative Limited
- 兰亭投资
- 国际港务集团
- 红杉资本中国基金
- 淡马锡
- True Light Capital